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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赠是财富再分配的重要形式

      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和根基。有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从基尼系数看,1978-1984年中国基本稳定在0.16的水平。但是,之后到2007年一路攀升至0.47。另据世界银行2009年的统计显示,中国富与贫的收入差距达到近13:1。作为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捐赠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捐赠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润滑剂”,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缩小贫富差距。
      2006年,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个人财产的85%捐赠给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按当时市价约370亿美元。同年,香港首富李嘉诚宣布将个人财产的至少1/3捐赠给名下的3个慈善基金组织,资金主要用于祖国大陆和台湾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益事业。2009年,比尔?盖茨将580亿美元的个人财产捐给名下的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实现了华丽转身,这一美国历史上单笔最高的社会捐赠将悉数用于全球教育和医疗项目。
      本文认为,在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今天,应鼓励“捐富济贫”,维护社会公平。


      一、社会捐赠的重要意义和鼓励形式
      社会财富通过市场分配注重效率,通过政府税收分配注重公平。但事实证明,仅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调节仍存在财富分配不公,而社会捐赠则能有效弥补市场和政府分配的不足。再加之合理的策略手段,就能最大限度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一)重要意义
      我国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凸显了捐赠的积极意义。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底线是社会财富的公平。然而,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7高位,甚至有人提出了“国富民穷”之说。因此,通过社会捐赠来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重新分配社会资源,缩小贫富差距。二是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三是提高公民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四是增强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和谐人际关系。五是发挥社会捐赠的独特功能。个人和组织财富的自觉转移功能是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无法取代的。六是减少政府压力和财政负担。七是提高政府管理效率。非营利组织通过运作慈善基金与政府财务管理相竞争,让政府自觉提高管理效率。
      (二)鼓励形式
      提高社会捐赠行为发生率必须既要满足捐赠者利他主义动机,又要满足自身需求,这些多元需求可通过多元化策略手段来满足。非营利组织在向公众宣传和倡导慈善事业方向(比如医疗卫生、教育和环保)的同时,应主要运用以下几个策略手段:一是价值宣传。非营利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捐赠的理由和价值,提高捐赠的社会影响力和意义,满足捐赠者自我实现的需求。二是情感互动。将捐赠事业人情化,让捐赠者和受赠者建立直接的联系。三是地位营销。给予捐赠者相应的荣誉、地位或身份,比如大学学院、奖学金、教授岗位和建筑等以捐赠者的名字命名。


      二、我国社会捐赠事业发展现状和问题
      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的社会捐赠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我国的社会捐赠仍由行政化、单位化主导,难以改变从众性和匿名性。而且,我国缺乏健全的捐赠制度环境、信任和监督机制,以及组织独立性。除此之外,还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总量仍然有限
      近些年,随着国民财富的增加和公民慈善意识的提高,我国社会捐赠出现可喜局面?!?009年度中国社会捐赠报告》显示,1998-2008年,我国社会捐赠年均增长79.71%,2009年全国接收捐赠总量超过332.74亿元。2007年,美国慈善捐赠总额为3064亿美元,占到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2%。虽然我国捐赠的增长速度在不断加快,但我国社会捐赠的绝对数和相对数仍较少,即使按2008年1070亿元的历史最高捐赠额计算(其中有5.12汶川地震的特殊原因),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不过0.356%,远不足GDP的1%。以2005年为例,该年我国慈善机构获得总捐款50多亿元,人均不足1美元,而同期美国人均所获捐款接近500美元。
      (二)主体结构不合理
      现代社会捐赠主体格局的主要特征是“以个人(家庭)捐赠为主体,以遗赠与基金会捐赠为辅助,以企业捐赠为补充”。以美国为例,其捐赠主体主要是个人(包括遗赠)、基金会及企业。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现代社会捐赠主体格局?!?009年度中国社会捐赠报告》显示,我国现有社会捐赠格局的主要特征是“企事业单位捐赠为主,个人、家庭捐赠为辅,遗赠几乎没有”。
      (三)捐赠领域有待拓展
      截至目前,我国的捐赠多用于临时救济和应急救灾,救助性质较强,摊派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制度化、常态化;加之一些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不足,由此产生的吸引捐赠领域仍然较窄。《2009年度中国社会捐赠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国内最能吸引捐赠资源的领域仍是教育、救灾和社会服务等。在医疗卫生、环保和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社会捐赠仍然较少。


      三、美国社会捐赠事业发展的经验
      美国是社会捐赠事业做得较早,也较为成熟的国家。美国的捐赠事业之所以取得成功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民强烈的宗教文化强化了国民利他主义精神,增强了捐赠的内在动机;第二,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国民收入为捐赠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增强了可能性;第三,美国扶持捐赠的财税政策实践较早,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源的税制结构,决定了运用财税政策工具直接支持捐赠的政策效应较大。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背景
      美国的慈善文化主要体现在宗教文化和个人主义的慈善价值观。美国有近90%的人信仰宗教,尤以基督教为主?;浇倘衔松词怯凶锏?,只有通过行善才能赎罪。另外,基督教还认为金钱是上帝托管给个人的,最后要如数还给上帝,因此财富要“取之于社会,还之于社会”。美国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认为,社会应赋予个体权利,包括个人自主、自力更生和个性自由;同时,也强调对他人的尊重和公平竞争。这种个人主义价值观成就了美国个人主义的慈善价值观,其内涵是:只有通过自己奋斗取得的成功才是最有意义的,不应通过纳税将个人财富交给政府,而应由自己或其他社会精英来管理。
      (二)法律支持
      第一,捐赠免征法。美国税法规定,为科学研究、文化教育、保健和社会服务等慈善机构捐款的个人将享受免税优惠。第二,高额遗产税法。联邦税法规定,将财产遗赠给子女,子女则要交纳高额遗产税。根据现行遗产税政策,遗产税开征起点是67.5万美元,联邦对67.5万美元至300万美元之间的遗产征税37.5%,对超过300万美元部分的遗产所征收的税率高达55%。第三,监督法规。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税务局通过三种方式监督慈善机构运作:一是慈善机构提供的年度报表;二是通过审计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三是通过评估对违规的慈善机构给予处罚或罚金。除此以外,非政府组织也会对慈善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三)慈善组织
      在美国,设立一家慈善性质的非营利机构,注册手续比设立普通的营利性机构还要简单,没有注册资金要求,也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只要交纳一两百美元的注册费,两天左右就能拿到营业执照,同时可向联邦政府国内税务局申请免税待遇。不仅如此,美国还有很多拥有巨额捐赠收入的慈善组织,比较著名的有盖茨基金、“常春藤联盟”八所高校的捐赠基金等。对美国“常春藤联盟”进行捐赠的不仅有杰出校友,还有其他社会力量,包括各界社会名流、企业巨子、商业富豪,也包括关心大学教育的小型公司、一般校友和普通民众,以及富翁成立的慈善基金会。以哈佛大学为例,1974年该校成立哈佛管理公司专门负责管理捐赠收入,截至2008年该公司已成为运作资金达300多亿美元的大公司。


      四、积极推进我国社会捐赠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社会捐赠是个人和单位的自愿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不能起到积极作用。社会捐赠作为财富再分配的重要形式,对缓解我国扩大的分配差距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无论从绝对规模还是相对规模来看,目前我国的捐赠规模仍然太小,其作用发挥受到很大限制。为此,政府应通过完善捐赠配套制度、营造捐赠文化氛围、发展各类公益社会组织、制定适宜的财税政策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我国社会捐赠事业发展。
      (一)完善捐赠配套制度
      提升法律级次和规范标准,完善“政府引导、舆论宣传、市场激励、民众参与”的捐赠配套制度,形成良好的捐赠环境。一是加强捐赠立法,提升捐赠法律级次。目前,我国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但健全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政府应加快出台《慈善事业法》以及相关管理条例。二是要出台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提高信息透明度。当前,我国社会捐赠领域普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向捐赠人反馈不够等情况,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加快捐助信息系统建设,让捐赠阳光化,令捐赠者放心。
      “政府引导”指政府主导构建“天使基金”,用财政引导资金撬动民间爱心捐赠资金,多渠汇流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坝呗坌敝讣だ髦置教宕罅π缁峋柙恼媸录:腿宋?。目前民政部已开展了“中华慈善奖”、“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及“中华慈善贡献奖获奖者”等评优项目,但还可在此基础上,新增一些奖项给予捐赠者以更多的精神奖励。同时,其他部门也应建立或完善鼓励社会捐赠的项目。“市场激励”指除财税优惠政策外的各种经济奖励措施。“民众参与”指激发民众的同情心,让富人和穷人的爱心均能得到释放。
      (二)营造捐赠文化氛围
      我国儒家传统文化崇尚“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境界,这是对入世、为人的崇高追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强调“利”,也强调“义”,是和谐的“义利”观。着重强调“利”是重视效率,但并不否定“义”,完全重“利”的冰冷市场经济不会成为活跃的市场经济,是不健康的市场经济。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推崇义利平衡的价值观,鼓励一部分先富的人通过合理渠道实现“乐善好施”。一是培育公民慈善意识。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的开篇写道,“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闯墒亲约旱氖虑椋淙凰丝吹奖鹑诵腋6械礁咝送?,一无所得?!倍乔康髌笠导揖瘛O执笠导揖衲诤苛业纳缁嵩鹑胃?,真正的企业家应让捐赠行为常态化。目前,我国公有制企业捐赠不占主导地位。民营企业虽是我国企业捐赠的主体,但尚未形成自愿捐赠的社会风气。
      (三)发展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
      降低各类专业基金组织门槛,规范社会捐赠组织,大力支持发展非营利组织。一是打破传统基金格局,大力发展私募基金等专业基金管理机构,提高基金管理、使用效率。建立这些机构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更能体现对捐赠人的尊重。一方面,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专业的管理水平,能确保及时使用捐赠资金,提高资金周转率。另一方面,此举可减少乃至杜绝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捐赠资金管理权、使用权由一个机构同时行使的现象,以免出现损害受赠人利益且违背捐赠人初衷的现象。二是整顿规范各种非营利组织,做大增量。非营利组织的兴起代表着人类社会重大的组织制度创新。非营利组织能够在政府部门和营利性组织之外发挥协调、辅助和补充功能。当前,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担各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重点之一,有利于解决我国长期以来社会职能主体缺失的体制弊病。
      (四)制定适宜的财税政策
      尽管一些学者在政府直接捐赠、公共福利支出和税收减免对社会捐赠规模的影响问题上褒贬不一,但对政府而言,财税政策仍是推进社会捐赠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主要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探索对个人所得或财产转移征收高额的累进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和调整税制结构是强化其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的关键,最终要探索一条既有利于加大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又有利于构建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综合制的双赢之路。由于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税源管理薄弱,以及征收成本过高、征管水平较低等诸多限制因素,我国目前还没有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长远看,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是可行的,也是必须的。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要谨慎,可以财富相对较多的纳税人作为试点对象。二是实行按比例和全额扣除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扣除比例,增加扣除形式。目前,我国享受税收特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只有八家,政府应在加强非营利组织认定的基础上逐步拓宽税收优惠范围,并提高扣除比例。此外还可探索实物捐赠扣除,但其难度在于实物价值评估。